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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何种情况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|
| 何种情况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,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,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: (一)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; (二)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"股票、基金公开信息"; (三)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%; (四)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%; (五)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。 出现前款(一)至(四)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,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。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、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,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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